一、PL部分回轉型電動執(zhí)行器 產品概述:
PL系列電動執(zhí)行器是對部分回轉型控制系統(tǒng)中各類電動閥門的驅動裝置快速啟閉,用于控制閥門的開啟和關閉,適用于蝶閥、球閥和風門等角行程的閥門,可以準確地按控制指令動作,是對閥門實現(xiàn)遠控、集控和自動控制的驅動裝置。部分回轉系列電動執(zhí)行機構廣泛應用于多種工業(yè)領域,包括:石油、化工、水處理、電力、建材、冶煉、制藥、造紙、能源、食品加工、船舶、樓宇自控等。DQW10-0.5閥門電動執(zhí)行器的性能符合JB/T8528-1997《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 /T8529-1997《隔爆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部分回轉電動裝置按防護類型可分為戶外型和隔爆型;按控制方式又可分為常規(guī)型、整體型和整體調節(jié)型。
二、PL部分回轉型電動執(zhí)行器 產品工作環(huán)境和主要技術參數(shù):
電源:常規(guī),三相380V(50Hz)
特殊,三相660V、415V(50HZ、60HZ);
單相220V、110V(50HZ、60HZ)
環(huán)境溫度:-20~+60℃ (特殊訂貨-40~+80℃ )
相對濕度:≤95%(25℃時)。
防護類型:戶外型,用于無易燃、易爆和無腐蝕性介質的場所
防護等級:IP55(特殊訂貨IP65、IP67)。
三、 產品控制方式:
調節(jié)型電動執(zhí)行器不僅具有開關型一體化結構的功能,它還能對閥門進行精確控制,從而精確調節(jié)介質流量。因篇幅有限其工作原理在此不作詳細說明。下面就調節(jié)型電動執(zhí)行器選型時需注明的參數(shù)做簡要說明。
1、控制信號類型(電流、電壓)
調節(jié)型電動執(zhí)行器控制信號一般有電流信號(4~20mA、0~10mA)或電壓信號(0~5V、1~10V),選型時需明確其控制信號類型及參數(shù)。
2、工作形式(電開型、電關型)
調節(jié)型電動執(zhí)行器工作方式一般為電開型(以4~20mA的控制為例,電開型是指4mA信號對應的是閥關,20mA對應的是閥開),另一種為電關型(以4-20mA的控制為例,電開型是指4mA信號對應的是閥開,20mA對應的是閥關)。一般情況下選型需明確工作形式,很多產品在出廠后并不能進行修改。
3、失信號保護
失信號保護是指因線路等故障造成控制信號丟失時,電動執(zhí)行器將控制閥門啟閉到設定的保護值,常見的保護值為全開、全關、保持原位三種情況,且出廠后不易修改。生產的智能電動執(zhí)行器可以通過現(xiàn)場設定進行靈活修改,并可設定任意位置。
四、產品選擇方法:
關于對電動裝置輸出轉速的確定,在電動閥門對其啟閉時間沒有嚴格要求時,應盡量選用較慢的速度。
因為不必要的較快速度,在相同轉矩要求下將會增大電機功率,這樣不但浪費能源,提高工程造價,而且也會使電動裝置體積增大造成多方面浪費。
目前國內自行開發(fā)研制的電動裝置,在每個機座號中設計配用的電動機規(guī)格數(shù)量不多(一般為2-3個規(guī)格),以及主體傳動中齒輪副和蝸輪副的速比范圍變化有限,所以每個機座號的轉矩分檔和轉速分檔都差不多。
2、電動裝置的*大推力允許值如果電動閥門軸向力由電動裝置承擔(即閥桿螺母在電動裝置中),其推力值不允許超過電動裝置的允許值。
3、閥桿螺母的*大轉圈數(shù)在選用多回轉電動閥門電動裝置時必須說明電動閥門工作時閥桿螺母的*大轉圈數(shù),這樣可以正確選配電動裝置中位置指示機構的有關齒輪速比,以使位置指示有足夠的精度滿足電動閥門工作過程中對電動閥門開、關程度的觀察,否則易造成錯覺,影響正常工作。
4、閥桿的直徑允許值升降桿電動閥門選擇電動裝置應注意其允許通過的閥桿直徑值,閥桿直徑必須小于該值。另外,對于多回轉電動裝置,在選用時還應提出對閥桿罩高度的要求(與電動閥門痛徑有關)。旋轉桿電動閥門可不配帶閥桿罩。
5、電動閥門與電動裝置的連接電動閥門與電動裝置的連接型式與尺寸應符合國家標準:GB/T12222-1989多回轉電動閥門驅動裝置的連接,GB/T12223-1989部分回轉電動閥門驅動裝置的連接。目前,部分回轉電動閥門電動裝置均有機械限位,以防止無法判斷閥瓣位置,這類電動閥門與電動裝置間的連接螺孔和鍵槽位置的對應關系要求嚴格。